收藏~丨2018年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名单公布
作者:楼市通
发表于 2018-05-2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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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2日,西安市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名单公布,依然实行就近入学的政策。清楚了学区的划分,那么入学需要提前准备哪些资料?入学登记如何提交?外来务工子女如上学等等。这些问题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入学须知
幼升小年龄: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入学依据: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小升初入学依据:
1.持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
2.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学区划分并结合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二、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
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确定和调整辖区内公办小学和初中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
三、学区划分原则
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
四、入学顺序
1.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2.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料准备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四证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界定范围:
1.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2.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入学登记流程:
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四证”的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注: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集体户口:就近入学
1.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2.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注意: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