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和基听城小区地下车库鼓励出售不续租 物业:成本太高

作者:楼市通 发表于 2018-07-18 10:48

来源:华商报

小区地下立体车库车位不能继续租了,收到物业的消息,吴先生着急了,他不知道今后车该停在哪里。


不少车位张贴着:私人车位 非主勿停

30岁的吴先生住西安城西和基听城小区,“以前我们的地下车位都是每月租的,四五百元,这两天物业不给租了,说得买,十几万,买不起啊!”7月17日,吴先生说,小区地下车库是立体车库,他担心自己马上没地方停车了。

7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地上有少量停车位,在地下车库,记者看到立体车库部分车位空着,不少车位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私人车位 非主勿停或专用车位 禁止停车,车库站着管理人员。

物业:立体车库投资和维保成本大 只租包不住成本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物业经理田先生说,地下立体车库共三层,车位共有700多个,卖出去500多个,剩下的约200个还在出租。

“小区有1960户业主,八九百辆车,地上车位有四五十个。”田先生说,地下出租的车位之前按照先来后到出租了,但其他业主也需要租,不能老给同样的业主出租。

田先生说,立体车库投资成本很大,现在的维护成本也很大,一共40个区,考虑到成本费用,还有七八个区没开放,正在陆续开放。“如果只租,包不住成本,每个月维保费就好几万,还有管理人员的费用,开发商还是希望更多的业主先来体验租车位,最终买下来,车位价格低的11万多,高的18万多,20年使用权。”

律师:开发商如有地库产权 可对车位出售

田先生表示开发商对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记者提出有没有相关书面证明时,田先生说,业主购房合同里有写。记者随即向业主吴先生求证购房合同内容,吴先生表示他随后会找出合同翻阅。

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对于地下车库的做法合理吗?陕西赢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同时,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规定,在保障日常维护管理、不影响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将房地产项目按规划配建的地下人防工程车位可纳入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范围,并办理商品房转移确权,房屋规划用途注记为“人防车位”。

王鹏新说,如果和基听城小区开发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取得了商品房项目规划配建的地下人防工程车位的产权的话,便可以对上述车位的产权通过合同约定进行出售、出租等。另外,对占用业主公共区域或者共有道路等场所建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车位爱卖不租,买不起车位的业主咋办

西安和基听城小区地下车库为立体停车位,物业称立体车库投资和维保成本大,只租包不住成本,鼓励出售,700多个停车位已卖出去500多个,剩下的车位也是希望业主通过租赁体验最终买下车位,价格最低11万多,最高18万多,20年使用权。物业称开发商有地库产权,已写进业主购房合同。

业主吴先生一直按月租用的车位要被物业收回了,他特别着急,也很困惑,地下车库难道不属于全体业主吗?

相关规定表示,如果和基听城小区开发商依据法律法规取得了商品房项目规划配建的地下人防工程车位的产权的话,便可以对地库车位的产权通过合同约定进行出售、出租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开发商更喜欢出售车位,是普遍现象,这让经济能力不足的业主面临没有停车位的困境。上述小区买到停车位的业主,再出售给别的业主,而物业租给业主的费用不会高于买主的出租价,用物业经理的话说“咱不能抢了业主的市场”。

由此可看出,停车位因供不应求,已形成竞争激烈的市场形态,最终受害的还是买不起车位的大多数业主。寻其原因,还是城市发展规划时考虑不周全所致,或者是城市配套设施在建设时,涉及利益空间,抢占风头的自然是开发商。

采访中,业主问记者:有没有维权的渠道和办法?在目前的小区发展和建设中,业委会的发展少量而艰难,开发商是强势角色,业主维权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西安市最近开工的第二批重点项目中,就有停车场的建设,说明政府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在大西安追赶超越进程中,快速发展的同时更要解决已产生的问题。

记者只能还说那句话,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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