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房管局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照公开登记和摇号方式销售,任何单位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从事任何预定、内部认购、排队选房等销售活动,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公开登记和摇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近期,西安城苑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违规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暂停西安城苑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所有项目的预售许可申请和网签备案等业务。
 二、暂停该公司及股东名下所有房产的交易业务。
 三、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对该公司违规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按相关规定查处。
 五、保留对该公司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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